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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德哥爾摩症候群(Stockholm syndrome)又稱為人質情結、人質症候群,
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,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。


1973年8月23日,兩名有前科的罪犯Olsson與Olofsson,
在意圖搶劫瑞典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,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,
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,因歹徒放棄而結束。
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,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,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。

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,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,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。
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,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。
研究者發現到這種症候群的例子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,
從集中營的囚犯、戰俘、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,都可能發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經驗。


什麼樣的人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?
據心理學者的研究,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受感動的人,
若遇到類似的狀況,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。

斯德哥爾摩症候群,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徵:

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(加害者)威脅到自己的存活。
在遭挾持過程中,人質必須體認出綁匪(加害者)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。
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,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(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)。
人質必須相信,要脫逃是不可能的。

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:

恐懼: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。
害怕:壟罩在不安的環境中,身心皆受威脅。
同情: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,且並未受到『直接』傷害。
幫助: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,不逃脫,安撫等;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,向法官說情,一起逃亡等。

心理治療:

加害者除了會恫嚇受害者,還會對受害者略施小惠,讓受害者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。
故應幫助受害者釐清加害者的行為之中有哪些是屬於暴力、脅迫,
並協助受害者面對(而非否認或美化)這些行為。
讓受害者寫日記或了解其他受害例子的情形,可幫助受害者認清自己的處境。

所以我們為了讓受害者不再孤獨,讓受害者了解如何尋求支援(提供管道或團體治療),
而非只能依賴加害者。

照這樣看來,只要給予那種情境,然後使其經歷那四大歷程,
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患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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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虛楓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